重庆电动叉车的电池箱体上如有箱盖或其他遮盖物,充电前需要移开或打开。确保充电时产生的可燃气体充分散发,在充电完成后30分钟后可合上遮盖物。室内充电房要安装排风扇,需要保证通风良好。
具体操作步骤如下:
1. 拔开蓄电池电缆和电动叉车电缆的插接头连接。
2. 打开蓄电池上的盖板,测量电解液的密度,如果电解液的密度小于1.13公斤∕升,说明蓄电池已过度放电(放电深度超过了80%),应提醒使用者注意,避免多次发生而缩短电池的寿命。
3. 条件允许情况下,测量电解液的温度,如果大于55℃,则应等蓄电池冷却后再继续如下步骤。
4. 接上蓄电池与充电机电缆之间的插头。打开充电机的充电开关,开始充电。切忌中途停止充电,需要充电到充电机显示充足为止!
5. 电动叉车充电结束后,先关充电机电源,然后拔开蓄电池和充电机的电缆插头连接。
6. 检查电解液的充电后的液面高度,如液位低于允许高度(低于加水塞),则应补充符合标准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(加水塞低位向上1-2厘米),但不可加入任何酸液。
7. 加水需要在充电后进行,充电前加水,可能导致充电时酸液溢出。
8. 接上蓄电池和电动叉车的电缆插头,电动叉车可投入使用。
注意!在使用过程中如电动叉车未出现“需充电警示标志”或“未低于30%电量”禁止给蓄电池组充电!否则会影响到整组电池的寿命!